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委通知,2016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国外访学、国内访学、产学研践习)有关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学院(部)初审推荐(12月18日前完成)
1)、请各学院(部)结合本部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启动2016年推荐选派工作,申报对象应符合申报要求(见附件)。
2)、注意避免多个项目重复申报且申报对象为2016年6月前可成行的教师。
2、学校审核,确定推荐名单(12月24日前完成)
3、个人完成网上申报(12月28日前完成)
4、12月底,申报材料报上海市教委。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推荐名额以各学院(部)2016年国内外访学、产学研申报计划为依据(推荐名额不能超过前期申报计划数)。
三、报送材料
1、《个人申请表》(见附件);
2、《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各一份(请初审排序)。
各院(部)请于2015年12月18日前将以上材料审核盖章后报送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angjf@sumhs.edu.cn,过期不报,视作放弃。
四、注意事项
1、国外访学
1)申请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所赴国家语言)沟通能力。外语水平应通过国家外语考试或具有其他有效、合格的外语成绩,并提供书面佐证材料。
2)国外访学期间,国家工资按月核发,不再发放绩效工资。
2、国内访学
1)2016年访问学校志愿填报中外地大学不得少于1个。对于首志愿是外地大学的,优先推荐参加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对于赴外地大学进修的访问学者,资助优先考虑。
2)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者应与导师事先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
特此通知。
上海健康医学院
人事处
201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