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曙光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曙光计划”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20多年来,“曙光计划”已经成为上海高校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品牌。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申报“曙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三、各校“曙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学校应在校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积极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申报,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学校要认真审查申请人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并应向学科优化布局调整方案中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倾斜。我校201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名额为1名。
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均初定为2016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部)于2015年12月9日前将本学院(部)推荐申报的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双面打印)(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统一交至校科技处,并将电子版申请书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angm@sumhs.edu.cn,由科技处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申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65882010
附件1-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doc
附件2-曙光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15年11月26日